"縱使相逢應不識,塵滿面鬢如霜。"
《大智度論》:諸法因緣生,諸法因緣滅,緣盡法還滅,沙門如是説。
"「因」雖是在前世造下的,但以「緣」而言,當人們彼此不協助,且無視貧窮人們的困境時,將會形成「惡緣」。反之,當人們心懷慈悲,盡己之力相互協助時,雖有過去造下的「苦因」,但在「善緣」的加持下,也可避免飢餓等「苦果」的報應,所以我們應盡力去除所有的苦難。雖盡全力,仍於事無補的話,才可理解為「業力所致」,也就是不可遮擋的業力報應。
在缺乏努力的前提下,完全怪罪給「業」等同找藉口。每次受苦的時候,立馬責怪給「業」,卻不想提起心力、解決問題,只是一味著指責「業」,這種作為很不可取。
過去雖已造下「因」,但「因」在感果的過程中,需要聚集其「緣」。我們可以透過努力,至少讓「緣」不要聚集。該因不僅可依「懺悔」去除,也可藉由相當強大的善心之力,抵消相較微弱的惡業。因此,這一切都是有辦法去解決的。"~筆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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